雲林縣口湖鄉金湖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廚工甄選(第二次)
一、遴選依據:雲林縣政府「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計劃工作手冊」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:正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。
三、報名資格:
01.需有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證明,廚工健康檢查項目包括:胸部x光、傳染性眼疾、皮膚病、傷寒、性傳染病(梅毒)、肺結核、A型肝炎等餐飲從業人員體檢項目。
02.持有丙級(以上)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。
03.年滿20歲以上,性別不拘,具備閱讀中文菜單能力,且身體健康、品行端正、衛生習慣良好,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。
04.身家清白,無不良紀錄者。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,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。
05.同意加入勞保、健保,並自行負擔部份費用。
06.簽約時能提一位地方人士或非直系親屬擔任保證人者(責任擔保保証人)。
07.同意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。
四、工作時間地點:
01.工作時間:上班期間自111年11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,每日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4時00分,例假日不上班。(如必要需配合學校活動、特殊節慶調整工作時間)。
02.工作地點:雲林縣口湖鄉金湖國民小學(雲林縣口湖鄉港東村民主路15號)
五、工作內容:
01.協助監廚驗收食材工作。
02.食材之搬送、清洗、處理、烹飪、和調理等作業。
03.菜餚之配送與搬運。剩餘菜餚與廚餘之處理。
04.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與餐具清洗消毒等(含截油槽清洗)。
05.廚房廚具設備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。
06.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、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。
07.每日廚房內外清潔整理消毒工作及每週廚房大掃除工作。
08.各類食物烹調後應將樣本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時,以備食物衛生檢驗單位之檢驗。
09.配合學校活動時間(如:學校節慶、慶典活動、運動會、畢業典禮等)之廚房相關工作。
10.每年須參加午餐廚房工作人員食品衛生研習。
11.其他由學校臨時指派之工作。
六、報名日期:
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(星期五)止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。(週六、日恕不收件)。
七、報名方式:
親自至本校總務處報名。本校地址:雲林縣口湖鄉港東村民主路15號;電話:05-7971188#202
八、繳驗表件:
報名時請攜帶下列表件正本核驗,並請自備證件影本一份留校
01.報名表﹝貼妥最近3個月照片﹞。
02.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合格證明。
0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(正本查驗後歸還)
04.丙級(以上)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。(正本查驗後歸還)
05.經歷證明。
06.兵役證明女性免附
07.切結書
九、甄選方式:
01.面試時間:111年10月11日(星期一)上午十時三十分。
02.面試地點:校長室。
十、錄取公告:
01.時間:甄選當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校電子公告最新消息。
02.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三日內至本校報到,逾期以棄權論,由備取遞補。
03.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錄取。
十一、注意事項:
01.甄試當天如因不可抗拒之原因需延期舉行,於當天上午八時三十分前以電話通知其本人。
02.繳交之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全責。
03.錄取人員應配合學校通知進行見習活動。
04.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,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。
05.工作時間:學校上課日之上午8時00分至下午2時00分。
06.工作地點:雲林縣口湖鄉港東村民主路15號。(金湖國小)
07.薪資:本校正式通知日起,試用1個月,薪資按月薪計算每月新台幣20,000元,(薪資依實際營運情況暨勞基法調整)。(薪資於隔月10日前發給為原則)。
※當月工作未滿一個月,以日薪採計。
※正式上班日起,試用期薪資依基本工資月薪按實際工時比例計算;試用期滿經午餐供應委員會決議是否僱用為正式廚工。
08.錄取者為一學年一聘,若於工作期間表現優良,得以優先續聘,本校可不再舉行甄選。
09.福利措施:勞健保、差勤、休假、退休等福利措施暨其他未盡事宜,依雲林縣立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及勞動基準法辦理。
10.錄取人員於正式上班前,應配合本校通知辦理交接暨見習事宜。
11.若體檢報告無法於報名時繳交,可於錄取後7天內補交,惟體檢報告結果不符任用資格者,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備取者遞補。
12.簽約時能提出一位以上地方人士或非直系親屬擔任保證人者(責任擔保保證人)。